2022-07-24 来源: 浏览:901
公 示
为服务园区企业、集聚优质人才,同时为满足企业员工住房需求,缓解购房压力,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推出部分房源先租后售购房优惠政策。现将高新区2022年度第二批次先租后售购房优惠政策情况公示如下:
申请购买高新区现有安置小区的房屋,可享有最少3年、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期,在租赁期内以租金形式支付房屋租赁费用;租赁期满后可购买所租房屋,且租赁期内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可在总房款内进行扣除。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仅可享受一次先租后售购房优惠政策,且仅可购买一套销售的安置小区房屋。
1、在高新区规上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重点科研平台或省级、常州市重点项目企业工作;
2、在溧阳地区(当前企业)缴纳社保满一年;
3、年收入达到10万元(税前);
4、在溧阳地区无自有产权商品房(或安置房)。
1、本批次公示及申请受理时间为:2022年7月6日-2022年7月20日,为期15天。
2、公示期内,申请人可通过“高新区房源中心”微信公众号预约现场看房。
3、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:
①先租后售购房申请表;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③劳动合同复印件;④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(需满足在当前企业工作满一年);⑤税前年收入证明;⑥近一年收入银行流水;⑦房屋登记查询证明(首套房证明);⑧其他要求补充的相关佐证材料。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。
4、公示期内,各企业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资质进行初步审定,并汇总申请人员资料,统一报送高新区房源中心进行复核,确认最终受理名单。
1、房源选取顺序以公开摇号的形式进行。通过现场统一公开摇号的方式,确认受理名单的选房顺序,名单内的人员依次选取租售房源。
2、本批次摇号选房时间为:2022年7月28日,地点:溧阳市中关村大道99号三楼人才资源市场(高新区规划展示馆旁)。
3、若申请人因故未能到场或放弃选房的,则按选房顺序往后顺延,该申请人可继续申请下一批次的租售房源;若本批次受理名单多于租售房源,选房工作结束后未能选房的人员可继续申请下一批次的租售房源。
4、申请人在确认选房后,需当场缴纳5000元定金,后续完成签约可转为房屋租金。
5、选房结束后,结果将公示7天,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房源中心提出。
1、选房人须在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发放的选房受理单及本人身份证件,前往高新区房源中心签署《房屋租赁合同》和《意向购房协议》,并缴纳首期半年度租金及租赁保证金,正式办理房屋交付。
2、租赁期房屋租赁费用以合同签署年份公示的房屋出租价格为基准;总房款以协议签署年份公示的房屋买卖价格为基准。
3、选房人未能按时完成签约的,将取消其后续申请资格,且选房时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,相关情况同时报送所属企业。
4、租赁期满3年后可申请进行房屋买卖,对购房人资质进行二次审核,审核通过后由产权方和购房人签署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。购房人须遵守完成房屋买卖并办理产权证后2年内,不得将房屋转让给任何第三方。
1、租售房屋在租赁期间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由高新区房源中心终止租赁并收回,并取消承租人政策享受资格:
①劳动关系发生变更、离开高新区的;②存在弄虚作假、隐瞒真实情况的;③擅自将房屋转租、改变使用用途的;④累计3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应缴费用的;⑤存在其他不适宜继续租赁房屋情况的。
2、该优惠购房政策与高新区其他人才引进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。
3、办理产权交易时,购房者需按规定缴纳房屋维修基金、契税等相关规费。
联系电话:0519-68696906
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、下午2:00-5:00
地址:人才公寓综合服务中心一楼(江苏中关村国际大酒店正对面)
附件:《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第二批次先租后售房源清单》
本期编辑 | 葛素佳
信息来源溧阳高新区